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

  • 公司地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 公司法人:张涛
  • 注册资本:118000万元人民币
  • 实际金额: 974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2007-01-23
  • 官网地址:http://www.hsnpc.com.cn
  • 信用代码:91371082797349786H
  • 公司地址:荣成市石核路9号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截图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简介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境内,紧临威海市,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公司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是华能集团下属控股企业。公司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0MW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计划于2009年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13年投产发电。工程所在厂址可规划建设6×1000MW压水堆机组,并留有高温气冷堆核电机组扩建余地。目前,2×1000MW压水堆扩建工程筹建工作已启动。
二、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项目介绍
模块式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具有固有安全性,系统简单,发电效率高,用途广泛,具有潜在经济竞争性,在国际上受到广泛重视,是能够适应未来能源市场需要的第四代先进核反应堆堆型之一。由清华大学自主设计建造的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核电站,已于2003年1月实现满功率运行发电,成为世界上第一座具有模块式高温堆特点的实验电站。
为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商业化示范工程建设,2006年2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将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06年6月,国务院成立了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重大专项领导小组;2007年9月,国防科工委组织编制了《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总体实施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2008年2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查通过了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标志着该重大专项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2008年4月1日,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五通一平”工程正式开工;2008年9月1日,负挖工程开始。10月7日,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核岛EPC(核岛的工程设计、物项采购和土建安装)总承包协议和主设备供货合同签字仪式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公司将在重大专项总体框架下,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把示范工程建设成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商业化示范核电站。
叁、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2009年招聘计划和工程建设需要,公司决定此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3名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及运行操纵人员。其中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招聘43名;扩建工程招聘60名。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重点是核电及火电设计、建设、运营单位人员。
五、工资待遇
招聘录用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及运行操纵人员,按照公司员工工资福利规定,享受聘用岗位相应级别的工资待遇。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登陆电力英才网www.epjob88.com下载《员工职位申请表及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填写完整后投递到hr@hsnpc.com.cn;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如服从调剂,可在备注栏内注明其他应聘意向。
2、同时必须邮寄个人资料。应聘人员将以下资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 (以寄发地邮局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寄至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信封背面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岗位对应的编号)。
①《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②《员工职位申请表》(粘贴2寸免冠照片);
③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专业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术专着和发表文章等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学识水平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④ 2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上述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
(叁)组织考试: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面试,专业考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优异者列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考核:对考察人选的现实表现、专业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了解,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组织对拟聘用人选统一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七、招聘工作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招聘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29日。扩建工程招聘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
考试、体检等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悦湖路8号(曙光别墅东区74号)。
邮政编码:264300
2、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网站: http://www.chng.com.cn
3、报名咨询电话:(0631)7357029 7357016
4、联系人:陈先生 杨先生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海水淡化处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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