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

  • 官   网:https://www.shupl.edu.cn/
  • 类   型:公办
  • 建校时间:1984
  • 分   类:政法类
  • 所属省份:上海
  • 硕士点:3个
  • 博士点:0个
  • 电   话:021****25065,021-39225175,021-39225177

上海政法学院校园风景

上海政法学院介绍

上海政法学院是一所年轻美丽、充满活力、富有政法特色、综合办学水平较高的高等院校,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历史沿革

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1993年起招收普教本科学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为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由上海政法系统划转上海市教委管理,并由市教委与市司法局共建。学校是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养院校,全国政法高校“立格”联盟成员单位。

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实行错位竞争,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主动对接社会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知名智库。坚持协同创新,构建以法学、政治学为优势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为特色学科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创建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政法大学。

学科专业

现设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纪录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职学院等二级学院。

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际政治等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经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17年起我校被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院校。

现有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经济与金融、税收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英语、俄语及思想政治教育等30多个本科专业及方向。2014年起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

法学学科是上海市一流学科和高原学科(其中,仅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我校等5所高校的法学学科被批准为上海高校一流学科),行政法学和犯罪社会学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学科,行政法学是上海市重点学科,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是市教委重点学科。形成了包括行政法学、监狱学、环境资源法学、国际法学、犯罪社会学、知识产权、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一批特色学科,其中有的学科在上海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学校是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

监狱学、社会工作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国际政治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实践等专业(方向)、项目是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法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是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学校同时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仅有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我校被批准同时建有2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也是上海仅有的两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电视纪录片这三个本科专业方向为全国首创,得到了行业部门的高度认可。学校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被批准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师资队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00余人,专任教师近50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近5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90%;有90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硕士生导师资格,一批教师担任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重要职务。学校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东方学者、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教学名师、浦江人才、曙光学者、晨光学者、全国宝钢优秀教师等一批优秀教师。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外学术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 1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国家战略项目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这是我国国家元首首次向全球宣布由一所高校承担的国家项目。

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是中央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战略需要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2014年、2015年习主席又连续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乌法峰会上强调了中方要依托培训基地,协助成员国培训司法人才。2014年5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共同出席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奠基揭牌仪式。培训基地将于2017年全面建成。

学校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培训基地培训、人才培养、智库研究三大功能,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依托培训基地,我校和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四家单位获批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我校联合同济大学作为共同牵头高校的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安全问题协同创新中心”在我校揭牌;我校分别与浙江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一带一路”安全研究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均被评为“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是“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综合改革试验区”获批列入上海市2017年度教育综合改革重点推进项目。

国际交流

学校加快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学校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中美人文项目培养院校”、“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并获批设立长三角地区唯一的一个预科教育中心。2013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已与世界64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包括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国际商会等知名国际组织,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英国利兹大学、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建立了留学海外英语语言培训中心,以及“3+1”“2+2”“2+1”等十余个联合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项目。

人才培养

近年来,通过实施“优质生源增长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等改革,我校生源质量不断提升。2017年在28个省份本科招生,其中,一本批次招生省份20多个。

面对严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上政学子赢得了用人单位和社会的为人作充分肯定。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在97%以上,在上海高校中名列前茅。2013年,荣获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的“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高职生10000多人。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余平方米。学校于2011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七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上海政法学院就业状况

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政策,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工作机制。我院连续三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超过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水平。2005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8.9%;2006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7%;2007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8.86%;2008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8.58%;2009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8.78%;2010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83.89%。就业流向: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三支一扶、政府机关(公安、法院、检察、海关、边检)、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升学(考研、留学、专升本)、出国、自主创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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